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裴庆国)2019年11月11日9时20分许,鹤壁濮鹤高速大队民警巡逻至濮鹤高速100KM+600M南半幅处,一辆白色小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
为了确保道路行车安全,民警迅速停车上前询问。通过询问得知,该车辆因发动机故障无法行驶。民警立即在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经民警询问、了解得知,该车驾驶员因车辆故障,自己缺乏高速公路行车经验,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民警对驾驶员在车辆故障后没有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员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三角架,打开警示灯,人员转移至护栏外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确保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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